1.办理入院手续的患者及家属请先到病房确认好床位后,携带签好字的住院证、身份证、所交押金、医保卡等,准备齐全后方可在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。
2.特别提醒所交押金收据一定自己保管好,遗失不补。所造成经济损失自己负责承担。
3.办理出院手续的患者,应在病房下出院通知后带齐所交押金收据、身份证等到窗口办理。
4.医保患者在病房下出院通知单后,到收费处办理登记及补交押金手续。补交手续办妥患者先行出院,结账时间为出院后3个工作日带齐押金收据来院办理(节假日顺延)。
我院于2017年12月20日成为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,凡在我院就诊的患者(门诊及住院),均可实现就医费用与北京医保中心实时结算。
医保相关信息如下:
医院等级:三级专科医院
医院医保编码:21152017
异地备案医疗机构编码:1100001007370
邮箱编码:102206
医保办电话:010-60849571
医保患者住院时应主动出示医保卡。没带医保卡或其他原因,24小时内将其送到住院窗口,系统中通过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。医保卡留在住院处,患者出院结账时社保卡或手册一并退回患者。如果24小时内未能及时送到的患者,在出院时应全额自费结账,索要明细清单、全额结算证明等回患者所参保的经办机构报销。
医保规定所有医保患者在住院期间不得发生任何门诊费用,所以不得以任何原因借用医保卡,以免造成计费混乱、错误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,为您享受医保待遇造成损失。